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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五年成了“分手坎”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01日 点击数:

据最新的北京市年度统计年鉴显示,2004年京城有439.8万户家庭;而同年,有4.2万余对夫妻选择了离婚(包括民政部门登记及到法院起诉离婚数字)。北京记者从城八区的法院电脑中随机抽取了2005年1月-2006年1月的120个离婚判决作为样本,“七年之痒”逐渐变成了“五年之痛”。   5年内离婚的占3成

  在记者调查的120对离婚夫妇资料中,婚龄从3、4个月到36年不等。其中,5年以下(含5年)婚龄的有40对,占了33.3%,是相对最集中人群。曾经有种“七年之痒”的说法。而现在,5年婚龄,似乎就成了一些人的“坎儿”。

  专家点评

  如无子女往往难再磨合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庭法官谷世波认为,5年婚龄内离婚者集中,与“有无子女”有关—这些人若没有子女的话,考虑“继续磨合”的相对而言就很少,性格、脾气、生活习惯等方面的“不合”都可能导致离婚。

  老年再婚者易“短婚”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杨大文教授分析说,5年以下婚龄者中包括不少“老年再婚者”,子女的反对、财产纠纷、爱把现在配偶的缺点和前妻优点相比等原因使得“老年再婚者”离婚率很高。调查中,记者看到了一起典型的“老龄再婚者”闪离案:男方74岁,女方51岁,结婚不足6个月,便以“婚前了解少、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法院判离。

  “新财产”成难题在争议焦点上,120对夫妇中,有59对有财产纠纷,其中:40对有房产争议(占67。8%),24对有存款争议(占40。7%),20对有债权债务分歧(占33。9%),8对对“公司股份权益分割”、“股票权益分割”、“保险权益分割”等问题存在纠纷(占14%),5对要求精神赔偿(占%8。5)(注:争议理由不止一个)。

  专家点评

  新型财产分割让人犯晕

  刘超、谷世波法官分析说,“新型财产分割”让当事人犯晕、法官们头疼。比如,股票如何“折现”,公司股权、经营权益如何分割等。“一般建议当事人另行起诉,再打个‘析产官司’。”专家建议。

  受人资助的财产纠纷复杂

  谷世波法官分析,以往认为“35岁以上的中年夫妻”因有较多财产等纠纷需到法院离婚,年轻夫妻没有必要。但目前看来,许多“35岁以下的青年夫妻”他们也有了许多共同财产,且这些房产、汽车等很大部分涉及父母资助、朋友借款,离婚要将财产分割就变得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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