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子满22周岁,女子20周岁可以结婚,这是符合男女青年的心理和生理的发育特点的。但是结婚年龄并不等于最佳的生育年龄,妇女最佳的生育年龄是在24至29岁左右。新婚夫妇结婚二、三年后再生育,一方面有较长时间享受二人世界;另一方面婚后有一段缓冲的时间,经济上和精力上不至于过分紧张,不会影响到双方的事业发展。
青年男女结婚后,不急于生育的,就必须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可行的避孕措施。如果新娘月经规则、又能掌握好自己的排卵规律,可以把婚期安排在排卵期后的安全期。这样一直到下次月经来潮前,可以不采用任何避孕措施,从而达到新婚性生活的满意。但是对于月经紊乱的妇女或者月经虽规则却不能掌握好自己排卵期规律的新娘,则不宜采用这种安全期避孕方法。
新婚夫妇要求短期避孕,可采用避孕套或外用避孕药(栓、膏、片、膜)避孕比较合适,也可以肌注长效避孕针。但新婚妇女的阴道比较紧,特别是新婚之夜处女膜未破,不宜用放入阴道内的避孕药具。待婚后一段时间,性生活已渐渐有了规律,女方的阴道松弛一些后,才能采用外用避孕药具。
如果两、三年内肯定不要小孩子,女方可以口服短效避孕药。服用方法是必须在结婚前一次月经来潮后第五天开始服用,每天服一片,连服22天停药。这样可以避孕一个月。如果想生育时,应在停药后半年再怀孕,以免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在停用避孕药后,应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如避孕套等。
新婚期间,也可以服用探亲避孕药。这类药物品种较多,服法各有不同,使用药物前需弄清服用方法。探亲避孕药是一种临时性避孕措施,不能长期服用,一般只使用2至3周,以后可根据情况再改用其他避孕措施。
遵循尽可能用小的药物剂量,以达到预期的疗效和获得最大的长期安全性的原则,新型口服避孕药是经济条件较好的新婚夫妇的最佳避孕选择。它的特点是效果好,低剂量,副反应小,对身体干预少,停药后即可怀孕。此外,患有痤疮、痛经和浮肿的妇女,一些新型口服避孕药用后能使上述症状明显减轻,适合新婚妇女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