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inflyer
看完《色,戒》,除了所谓“激情7分钟”,大家还记住了那只硕大的钻戒。有人在博客上写道:如果有钱,给她一个钻戒;如果没钱,给她一份配得上卡地亚六克拉粉钻的爱!
钻石,是再高傲的女人也无法拒绝的蛊惑,是所有男人俘获爱情的杀手锏。于是钻戒成为结婚的一个优雅“后缀”,成为真正的求婚物语。
根据文献记载,最早使用戒指的人是希腊的悲剧英雄——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宙斯为惩罚普罗米修斯盗火给人类,将他绑缚在考卡苏斯山上,每天都有一只老鹰飞到山上,将他的内脏啄出,到了夜晚,他所失去的器官又会重新长出来。后来,大力士海格赫克利斯杀死老鹰,将他解救出来,原来绑缚他的锁链就化成了他的戒指。流传到后来,戒指代表相互维系的意思,所以早在古罗马时代,戴上戒指就成为男女互相承诺的一种方式。
结婚是一个人的终身大事之一。婚戒的圆形,象征着生命和永恒,而婚戒之所以戴在无名指上,是因为埃及人相信这个手指的血脉直通心房,可以达到主管爱情的地方——心脏。由于古罗马人认为,无名指是受到太阳神阿波罗所守护的手指,因此,在无名指上戴戒指,尤其是寄宿有太阳力量的钻石戒指,更能强化爱情,让爱情历久弥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