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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女人离婚后的悲惨生活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01日 点击数:

  8年婚姻 早已名存实亡   

  我是一个农村妇女,文化程度不高,结婚已有8年。生完孩子后就一直漂泊在外,在各个城市打工为生,后来到了宁波,至今已有6年了。我丈夫在温州打工,孩子在老家四川,由他姑姑带着。   

  我们是别人介绍的,在相互都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就结婚了。一家三口照理是应该生活在一起的,但因为我们结婚前没有感情基础,结婚后又没有共同语言,很少有情感上的沟通,加上性格也合不来,所以,我们的婚姻生活基本是冷漠的,没有热情更谈不上激情。后来,我们选择了分居,至今已分居6年,婚姻早已名存实亡。   

  在外打工的这些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虽然已为人妻为人母,但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无家可归、无依无靠的人,总是在别人的城市过着孤单寂寞的生活。之所以我们一直都不

离婚,就是怕离婚后残缺的家庭不利于孩子成长。但双方没有感情,生活在一起简直是一件很受罪的事。   

  没能留住孩子 我心痛不已   

  今年7月份,我家人见我有摆脱婚姻的想法,就建议我们夫妻双方协商一下,好聚好散,双方都没有过错,没有出轨的事情,只是感情平淡而已。   

  而听说要离婚,他的姐姐和姐夫都给他出主意。我提出孩子归我抚养,他们不同意,要孩子归男方抚养,并且让我出5万元抚养费再加一笔经济补偿给他。他们的理由是我这个妻子做得不称职。   

  其实对于离婚一事以前我家里人都不赞成,没人支持我,因为农村很封建,离婚在老家是件丢人的事情。我只好请了律师来帮助我,当然目的还是希望孩子归我抚养。   

  但孩子却偏偏选择跟他父亲,这让我很失望。   

  也许是这几年一直漂泊在外,我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没有在他身边照顾他,所以孩子恨我,在感情上与我有距离。后来经过律师协商,孩子最终判给了丈夫,我付出4万元的抚养费给他们。   

  为了债务 继续外出漂泊   

  离婚后,我是真的没有家了,最痛心的是失去了自己的骨肉,心里的苍凉真是无法言喻。有时候我也想,回娘家算了,跟娘家人在一起,好歹会有家的感觉,却遭到母亲的反对。这一次离婚对母亲的伤害太大了,她快80岁了,却不幸看到女儿人到中年是这样的结果。   我母亲一辈子很不容易,为了抚养6个孩子,她吃了不少的苦。尤其让她苦恼的是,她和父亲关系一直不好,争吵是家常便饭,有时还要打架。   

  现在看着年迈的母亲,我多想陪伴在她身边,让她可以安享晚年。可是我的失败婚姻导致我现在一无所有,还欠了债,我没有理由呆在家里,只能再次外出打工漂泊。   

  我希望现在的年轻人结婚要慎重再慎重,不要轻言结婚,更不要轻言离婚。虽然在情感和婚姻问题上,失败可以重新选择,但人生苦短,没有多少时间让你选择,而且,人是血肉之躯,又能承受几次情感的失败和家庭的破裂?   

  编辑人语   

  我总想,旧时代的婚姻多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家庭基本都是在没有感情基础的前提下建立起来的,怎么稳固程度并不比今天差呢?   

  当然,这样问自己时,我也能给自己很多答案,比如,旧时代“私订终身”是有伤风化的;比如旧时代女人被“休”是一种耻辱;比如旧时代女人没有选择权……这些乡规民约有时比国法还更制约人,因为县官不如现管,所以,女人嫁鸡随鸡,男人呢,只要有钱,娶一个不理想,就再娶一个,甚至三房四房,所以,旧时代的家庭,幸福与不幸福,都没有“性格合不来”要离婚这一说。   

  我这样说,并非提倡文明倒退,禁止男人女人自由恋爱,自主婚姻。我的意思是,现代社会给了男人女人主宰自己终身大事的自由,但同时也给了婚姻中的男人和女人轻易离婚的种种借口,其中“性格合不来”是离婚族中最喜闻乐见的理由。其实,这个“性格合不来”是最不具象的概念,大到一个爱好

豪宅,一个喜欢民居,小到一个爱看体育频道,一个非得守住言情剧,总之没一个标准,大与小都可以成为分手原因。事实上,真的是“性格合不来”吗?如果当两人的爱好、想法出现了分歧时,我们试着彼此尊重,换位思考,真诚地关心对方的感受,并且愿意同心合一地寻求对方的益处而共同解决问题,而不是手一挥,简单地来个“离婚”二字,婚姻的列车会不会安然往前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