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受访人:妍儿(化名)26岁,未婚,高中文化,女,潮汕人,文员。
我和妍儿约了几次都没成功,直到见面,距离她第一次找我已有一个多月了,妍儿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晓颦,你好难找啊!”
接着她说,第一次打电话给我时,正是她最最痛苦和无助的时候,她只想找一个人痛痛快快地哭一顿,于是就想到了我,因为那时她经常看《晓颦专访》。她的语气有一点“时过境迁”的味道。
又沉吟了好一阵子之后,她告诉我,在见我之前,她本来是有满肚子的话要说的,但一见到我竟然就不知道从何说起了,然后她扬起头问我:“要是你把我讲的写出来,你不会写我的真名吧?”
她这句话实在是多余的,因为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她的真名,我也从没想到要问她,因为这对我来说并不重要,不过,我还是笑着对她说:“是的,你放心好了,而且,你就讲那些你觉得最想讲又可以讲的,不能讲的你可以不讲。”
听我这么一说,她也笑了起来,说:“既然找了你,我当然要畅所欲言,没有什么不可以讲的。”我发现,她笑起来蛮可爱的。
我和他是去年中秋节之前认识的。他是我姐夫的朋友,自己经营一家网吧。
听我姐夫讲,他都快30的人了,但对“终身大事”似乎一点都不着急,“皇帝不急太监急”,为此,他母亲就四处托朋友帮他介绍对象,希望能尽快把这事办了,我姐夫也是受她所托的。姐夫觉得他人不错,而且跟我还算般配,就介绍他跟我认识了。
我那时还在乡下老家,他是跟我姐夫一起来的。我们可以说是“一见钟情”,我本来不是很爱说话的人,但那天见到他却特别兴奋,并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健谈,而他后来也跟我讲,他回去后高兴得一个晚上都睡不着觉。
从那之后,他天天给我打电话,而且在电话里一聊就是几个钟头,这样,只短短一个月时间,我们的感情便迅速加温。
我本来在家乡已有一个男朋友,也是人家介绍的,那个人很老实,做着一份小生意,我们相处了两三个月,我虽然对他没有什么感觉,但想想也许这种人一起过日子还可以吧,也就算了。
如果不是另一个他的出现的话,我想自己可能就会嫁给他,然后过一种很平静、又很平淡的生活,当然,也就不会认识你了。
中秋过后,我就跟前男友分了手,来到汕头。我那时脸上长了很多痘痘,擦了很多药都没见效,他就带我上皮肤医院去看,对我表现出很体贴、很关心的样子,我很感动。
我本来借住在亲戚家,他说这样毕竟不方便,就让我到他的网吧来住。而我在那里住的第三天,他就强行和我发生了性关系。
我用了“强行”二字你一定觉得诧异,我不是很喜欢他吗?而他也喜欢我,这种事情只要是两情相悦其实也很自然,我并不是特别保守的人。
但是,那天在他的房间里,我一进去就看到他的桌上摆着他跟他前女友的合照,这让我感觉很不舒服,他当时故作轻松地说:“还来不及换呢,以后就放你的了。”说完就把照片塞到抽屉里,但我发现,抽屉里这样的照片更多!
随后,他就想跟我亲热,我不想,除了照片的原因,还因为那天我来月经了。但是他很执拗,要就是要,最终我拗不过他,就那样和他做了那件事。那是我的第一次。
说到这里,妍儿有一阵较长的沉默。我在一旁也默默地看着她,而内心,却生出许多悲哀来。
就是在那一刻,我觉得眼前这位称得上年轻貌美的女孩很可怜、甚至可悲,就因为她的“第一次”是这样失去的。
并非我有什么“处女情结”,但是,我总觉得“第一次”应该是神圣的,不管是男是女。因而,履行“第一次”的形式也应该是神圣的,至少不应该被“强制执行”。
不过,我对妍儿用了“强行”这两个字是不太认同的,如果对方是一个素昧平生的莽汉且他采取的是暴力的手段我可以理解,问题是,他不是,他是和她有过一段情话绵绵的过程的“男朋友”,我相信他不会用暴力,那么,妍儿多少是有点“半推半就”的,事实上也是如此,因为她说:“我拗不过他。”
因此,我的悲哀的情绪中还夹杂着些许的愤怒,“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想是这样的。
我无法想像,那天,当妍儿看到自己初夜的处女红被一滩污秽的经血所覆盖时,她心里是何感觉?她甚至无法印证这就是初夜,而那个男人,当然更可以“一笑而过”了。
就在我想入非非时,妍儿的声音再度响起。
在我面前,他经常提起他以往的那些“女朋友”,如数家珍。他说,他无法统计到现在已经交了几个女朋友,多数情况下都是女孩子追他,而且,都是她们主动献身。
他一点也不避讳他跟那些女孩子之间的情事,我能感觉出他语气中明显的炫耀成分。他还说,这些人中,他最欣赏的就是那个江西女孩,她既能干又漂亮,要不是他母亲反对,也许他早就跟她结婚了。
他说的江西女孩就是照片上的那个,据说已回到江西去了,那天他说过要把她的照片换掉,但直到现在都没有。
更让我忍无可忍的是,在这一年里,他还两度去南昌找她。他对我的态度一直变幻无常,我闹不清他究竟当我是他的什么人。
我后来找到一份工作,并租了房子,就自己搬出来住了,他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怎么理我,形同陌路。
可是,“情人节”时,我又突然收到他叫花店送来的一束玫瑰花。我想每一个恋爱中的女孩都无法抵抗玫瑰的诱惑的,当时,我真的是喜出望外,并在一瞬间原谅了他。
然而,当天晚上,当我发信息告诉他我收到鲜花并谢谢他时,他却告诉我他在南昌,不言而喻,他是跟那个女孩欢度“情人节”去的。
不仅如此,我还在第二天获悉,药店的那个女孩也跟我同时收到他送的玫瑰花。
药店女孩是他在网上聊天认识的,后来,他们又有了性关系,那个女孩还为他怀了一个孩子,当然后来是做了人工流产。
这些都是他亲口告诉我的,而且,都是发生在我和他交往的这段时间。他经常在我面前夸药店女孩能干,并说我和她相比简直一事无成,既不会交际,所干的工作又没有什么技术性。
我为了证明自己并非啥也不行,专门辞去原来干得好好的一份工作,找了一份药店的活儿,他又揶谕我,“你又不是学医的,到药店凑什么热闹?”
他还说我的思想跟他距离太远,没办法理解他,他的所有喜怒哀乐我更是无法感知,在这一点上,我又远不如江西那个女孩善解人意。
总之,他看我哪里都不顺眼,他甚至说我跟他第一次所见判若两人,“那时候我看你挺健谈的嘛,怎么现在这么木讷?”他经常这么说我。
和他走到今天已整整一年了,但我一直弄不明白自己在他心目中究竟是何位置,能够感觉到的是,除了对我的身体还有一点点兴趣之外,他基本上对我不闻不问了。
就在上个月,我发现自己已有三个月的身孕,,我告诉他时,他若无其事地“哦”了一声,然后说:“我是不太喜欢孩子的,如果你想要也没关系,只是现在我还没有条件养孩子。”
从心里说,我是很想要这个孩子的,但想想如果我坚持的话,多少有点要挟他的嫌疑,而如果他真的屈服于这个孩子而跟我结婚的话,我也觉得没什么意思,所以,我还是去医院把这个三个月的生命做掉了。
这个故事听得我很累。在此过程中,妍儿有好几次说到,这个男人很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因此,尽管这个“男朋友”对她来说“有等于无”(这是原话),她也舍不得离开他,“恐怕今后再也遇不到这么好的男人了”。
“这也算好男人?莫非天底下的男人都死光了?”好几次,这句话差不多就要脱口而出了,但终于还是被我使劲忍住了,我知道,妍儿现在最缺的是“当头棒喝”!
她说,她不知道自己在那个男人心目中究竟是什么位置,我只好在这里替他回答了:“你不过是我的‘女友排行榜’上一个还算崭新的名字吧,但绝对不是最后一个,‘革命自有后来人’嘛,呵呵。”这是我不忍当着她的面说出来的话。
-旁观者语
玩具
这一期的故事一看就让人“喷火”。“喷火”的原因有二:一是那个男的,二是这个女的。先说那个男的。那个男的一看就是个“花脚”,是匹“色狼”,是个玩弄女性的“讨债仔”。
说他是个“花脚”,是因为此人手里牵一个,怀里搂一个,眼中看一个,心里还在想着另一个。家中出了这么一个“讨债仔”,如果父母不是自叹“家门不幸”,那么便是“上梁不正”。
再说这个女的。这个女的该怎么说她呢 说她痴,痴迷、痴情,的确有那么一点;说她傻,傻气、傻瓜,也的确有那么一点;说她贱,下贱、贱骨头,还是有那么一点。
可是,我总觉得,说这个女的痴也好傻也好贱也好,似乎都不太贴切,因为她从见到那个男的那天起,就已经把自己当成了一件良莠不分、不知痛痒的东西———玩具。
是的,这个女的确实是把自己当作玩具,“他”爱怎么玩就怎么玩,甚至是“他”同时玩几件“玩具”都没关系。一个女人,如果贱到心甘情愿当“玩具”,任人取舍摆布,那么,你除了摇头,就只能“喷火”。(边城)
荒唐
真是荒唐!这件事,妍儿一开始就很被动。阿白觉得妍儿这个男朋友很有问题,他看不起妍儿,更不可能跟妍儿结婚,只想保持恋爱关系,玩弄幼稚的女孩,真是卑鄙。
妍儿也太轻率、太随便了。仅仅相识一个多月,在未完全了解一个人的情况下,就跟他同居。
在遭受嫌弃以后,妍儿还不醒悟,居然还能继续跟他纠缠了整整一年。
面对这样一个没有责任感的的男人,妍儿不仅不放弃,而且还表示“恐怕今后再也遇不到这么好的男人了”,让人觉得有点可悲。
这样做,只会让他更不尊重、更嫌弃妍儿。要知道,他看不起妍儿也是有原因的,作为女孩,不应该这么随便的。
在中国古代的兵法中,就有“三十六计,走为上”的说法。
其实这个法则有时也适用于感情中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难题。
妍儿应赶快离开他、唾弃他,并吸取教训,以后别再做出这么荒唐的事。
妍儿,好好等待真正懂得尊重和怜惜你的人。但要记得,以后可得擦亮眼睛看人啦。(白花)